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对于
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
违约金数额并没有制定出固定的衡量标准。实际上,违约金的金额往往由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详细条款来确定。如果在合同中已经有明确的表述和规定,那么该约定便会成为约束双方的重要依据,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当合同中所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
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或
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对其进行适当的调整或增减。若合同中并未涉及到违约金的相关事宜,根据我国法律
法规的规定,违约方必须承担因其
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带来的
经济损失,这其中包括了合同正常履行之后所能获取的预期收益,但是这个
赔偿金额不能超过违约方在
签订合同时所能够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可能导致的损失。因此,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实际发生的损失状况,才能得出违约金的最终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