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预售的场合中,一旦双方
当事人签订了有效的合同之后,该份合同便可进行网络签署。所谓“网签”,乃是指当交易各方
签订合同以后,他们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房地产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完成备案手续,同时将这份经过备案的合同在互联网平台上予以公示。至此,网签程序宣告完成。根据规定,网签后,每一方当事人都应当保留其所持有的合同副本,以便于日后不时之需。
然而,在部分特殊情况之下,如开发商或相关政府部门需要对合同内容作进一步的审查或者办理相关的手续,他们有可能会暂时向各方当事人索要合同的原件;然而这并非普遍现象,并且在相关手续料理完毕之后,合同原件应该立即归还给当事人保管。在此我们建议各位在网签完成以后,务必妥善保存好自己所持有的合同副本,以便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
纠纷处理或者其他法律事项。若是开发商或政府部门没有合理理由而擅自收走合同且未能按时归还,各当事方有权发起质疑并要求对方将合同重新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