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破产清算的过程中,对于已经成功签署
租赁合同的商铺的
赔偿责任排序,通常按照以下原则进行:首先,以优先权清偿破产费用以及共同利益所产生的
债务,这些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破产事件中的
诉讼成本、管理维护及处置
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等等。接着,应当优先支付职工所享有的各项权益,例如薪资报酬、基本医疗保障及
伤残补贴等待遇。紧随其后的是
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以及应付未付的税务款项。最后,当所有前述款项都得到了妥善处理以后,才能进入针对普通
破产债权人的
赔偿环节。返租商铺的各项赔偿责任,便属于这个范畴之内。若存在任何由特定财产提供的
担保债权,则其将依据
担保物价值的大小享有优先受偿权利,而若仍有剩余未能偿还的部分,这部分款项将定义为普通破产债权。请牢记,具体赔偿责任的排序与比例,可能因为破产企业的特殊情况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条款的调整而发生改变。因此,您应该紧密跟进破产清算工作的进度以及法院对此做出的裁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