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市地区内,如欲申请办理预售合同提
取公积金手续,通常需要提交如下相应资料:1. 预售合同的原件以及一份复印副本。2. 购
买房产时所开具的
购房发票或者首付款的收款收据的原件,并另附一份
复印件。3. 申请人的合法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其一份复印件。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身份证原件,我们建议您妥善保管。4. 申请人本人所持的
公积金联名银行卡。5. 在法律意义上,表明申请人和其配偶之间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证明文件,即
结婚证的原件及其一份复印件。6. 如果申请中涉及到多位购房者,那么除了主申请人的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其他购房者的相关资料。7. 在极少数情况下,可能需要另行提供有关房产的备案证明等其它相关文书资料。然而,鉴于政策
法规以及个别情况的差异性,我们建议您事前向所在地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详细了解,以确保备齐全部必要材料,有利于顺利完成此项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