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房屋销售领域内,由于卖方方面的
违约行为而引发的
诉讼成本和费用,往往应当由过错者即
败诉方承担。然而,在正式提
起诉讼的阶段,作为原告的一方必须先行交付相应的
诉讼费用。依照现行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条例,诉讼花费应由败诉方承担,除非
胜诉方主动情愿或同意自行背负这些开支。若诉讼结果呈现出部分获胜及部分失败的状况,法院将依据个案的具体情节与事实,综合评估后公平地分配各方
当事人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然而,最终的诉讼费用承担方式仍须以法院的裁决为依据。倘若双方在
签订合同时已经就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作出了特别的约定,并且此项约定并未违背法律
法规的规定,那么便有可能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