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责任
追究时效的临界日数计算流程具体而言依赖于特定的罪行所对应的法定最高制裁——即
刑法规定的最重
处罚标准。一概来说,责任追究时效的期限是从罪犯实施
犯罪行为的那一天开始倒算;若犯罪行为处于连续或持续状态之中,那么时效期限则需自犯罪行为宣告结束之日起计算。如若被定罪
判刑的最高
刑罚未超过五年
有期徒刑,那么责任追究时效将为五年;倘若最高刑罚介乎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之间,那么责任追究时效便为十年;若最高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责任追究时效则为十五年;至于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
徒刑或
死刑者,其责任追究时效则为二十年。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进行责任追究,则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启动
立案调查程序或者人
民法院已正式受理相关事件之后,若
犯罪嫌疑人试图逃避侦查或审判,那么他们将不再受责任追究时效的限制。此外,若
受害人在责任追究时效期间提出控告,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却未能依法立案处理,那么同样也不存在责任追究时效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