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五项重要证书即为《国有
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若在这五大证照尚未齐全的情况下便签订相关合同,将被视为
无效合同,此类行为已然违背了国家法律
法规所设定的强制性规定。然而,若在
诉讼程序启动之前,开发商成功获得了上述所有必要的许可证,那么该合同则有可能被判定为有效。倘若您不幸与那些尚未具备全部五证的开发商签署了相关合同,您有权主张
合同无效,并向开发商索回已支付的款项及其对应的利息,同时还应要求其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在此过程中,务必妥善保存和搜集相关
证据,例如合同文本、付款收据、沟通记录等等,以确保能够切实维护您个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