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延期交付系指出卖方未能依照商品房购买协议所确定的交房期限向买方交付该物业。针对是否为
逾期交付之结论,首要考虑的即是协议中双方协商确认的交付日期。若超出此设定的日期仍然无端未交物业,则无疑标志着已发生了逾期交付的事实。关于逾期交付所引发的责任,通常情况下会在协议中有清晰且明确的条款设定,这其中或许涵盖了支付相应的
违约金以及
赔偿相应
经济损失之类的责任承担。而违约金的具体结算方式通常亦能从协议中找到依据。当然,若协议中并未对此进行规定的话,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买方能够主张由卖方按同区域同等物业租金水准来赔付其经济损失。在处理这类问题的过程中,买方必须高度重视并妥善保存其相关的
证据,例如协议文本、敦促交付的通知文书、双方沟通过程中的书面记录等等,以确保其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