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国相关
法规的明文规定,任何
商品房的预售活动必须先获取到相应的预售许可证明后方可进行。因此,售楼处未依法取得预售证明而擅自从事售房业务无疑属于
违法行为。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所有未经核准的预售行为皆违反了法令的强制性规定,此类预售合同将在实践中被普遍判定为无效。值得注意的是,购买这样的房产可能会给业主带来多种潜在的风险与问题,比如房产质量是否能够得到保障、交房日期的不确定性等等,甚至有可能出现开发商恶意
抽逃资金导致“卷钱逃跑”的极端风险。为了保护您作为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维持房地产市场的正常发展,我们建议您万一发现售楼处在无证的情况下对外销售,可以及时向所在地的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