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商品房买卖纠纷的
诉讼管辖问题,通常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首先,根据一般的司法实践,此类事件的
管辖权通常归属于被告的居住地所在的人
民法院或者合同实际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其次,对于
合同履行地的具体认定,如若合同中已经对此有所明确约定,那么便应当按照该约定来进行确定;然而,如果合同中并未对这一事项作出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够清晰明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将交付不动产的地点视为合同履行地,也就是说,位于该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将会拥有此案的管辖权。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倘若商品房买卖纠纷涉及到了与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以及
相邻关系等相关的
物权纠纷,那么在此类情形下,便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享有专属管辖权。总而言之,在确定管辖法院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要全面考虑到合同中的约定以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从而确保您的合法权益能够在最合适的法院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