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
购房定金的返还事宜,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假设开发商方面出现了
违约行为,例如未能获得预售许可证、房屋本身存在质量缺陷等等因素,从而使得
买卖合同根本无法再履行下去的话,那么此时的
定金应当双倍退还给
消费者。然而若是由于不能被双方共同承担责任的外部原因,例如突然出现的政策变更导致购买计划被迫推迟,那么在此情况下,我们便应该将定金悉数退还给消费者。但是倘若因为买方自身的原因导致违约,比如违背原来的购买意愿不想再购买该物业了,那么原则上来讲,这时候的定金是不予以退还的。当然,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假如买方能够证实建筑商在签订
定金合同或者认购协议时采用
欺诈、威胁等手段,又或者在某些主要条款上并没有给予明确说明,而使得买方在产生严重误会的情况下进行签约的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尝试要回定金也是完全可行的。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务必认真审阅与
购房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以及所有书面文件,以便准确地了解定金是否可以顺利地得到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