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规范的层面上,如果房屋交付时间比双方协议规定的要晚出2个自然日,那么我们可以依据一般的事实合理判定这属于开发商
逾期交付。毕竟,作为一种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文件,其中所载明的房屋交付期限,无疑应当被严格遵循。然而,实际状况依然需要结合合同中的各项具体条款进行全面审慎的分析和考究。假如在合同之中已有明确规范,即对房屋交付时间设定了一定的容忍范围,而且这两天恰恰在该容忍期限之内,那么在此情形下,很可能并不构成
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的
违约行为。但是,倘若缺乏这样的包容区间或者超过这个包容区间,
当事人则依法享有向开发商追究
违约责任的合法权益,即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补偿措施,例如予以
违约金的支付等等。然而,在行使这样的权利过程中,当事人必须高度重视并妥善保管所有相关
证据,例如合同文本、沟通记录等等,以备将来
诉讼之用,以保障自身的合理利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