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预售
购房合同一般无法直接用以办理租赁凭证。诚然,办理租赁凭证通常需满足以下两个基本条件:首先是房屋必须已实际交付并可供使用;其次,业主与租客之间需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关系。对于预售购房合同,它只能代表您表达了希望购买该房屋的意愿,而在此阶段,房屋的
产权尚未正式转移至您的名下。基于这样的事实,从法律视角来看,您并不具备完整的出租权,因为在您尚未获得
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您还没有被法律赋予其所有权。当然,尽管在多数情况下无法实现这一点,但是在某些具体情况下,特别是当地方政策允许并能够为您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时(如由开发商开具的同意出租证明),那么您仍有可能成功申请到租赁凭证。请务必查阅所在地区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办理要求,以此来确认最适合您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