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至买方,且房屋未能按照预定的条件交付时,涉及到
违约金的承担问题,其
责任主体应当根据相应的
合同条款和现行的法律
法规进行确定。通常来说,在房地产交易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
过户完成后的交房日期以及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在此种情形下,如果任何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即未按期交房,那么该方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责任。如果是由于卖方未能按时交付房屋,那么通常情况下,这部分违约金将由卖方承担;然而,如果是因为买方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按时
收房,例如未能及时支付
购房款项等,那么这部分违约金可能会由买方承担。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还必须考虑到一些非人为因素,例如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
不可抗力事件。在这种情况下,双方有可能会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协商来共同分担或者免除相关的责任。总的来说,违约金的承担问题主要取决于合同条款的约定以及对
违约行为的具体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