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商品房买卖合同所必须满足的法定要求,总体上来说包含了以下几个大方向:首先,签订这份合同的双方
当事人应当具备完全的
民事行为能力。在此基础之上,出售方还需要依法取得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的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或者
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这样才能确保买卖双方在没有行政干预的前提下做出真实有效的意思表示。其次,制定的合同内容应当充分说明所出售商品房的基础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其所在的地理位置、建筑面积以及具体房型等等;同时,
购房价格及其支付方式也应该详细明了,包括成交总金额、
订金支付情况、首次付款金额以及
贷款申请等环节都应该有明确的表述。此外,售房时间节点和交房日期也需要在合同中具体预定。而房地产质量的衡量指标更是应当严格遵守我国现行的国家相关标准,从而
保证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再次,合同中所涉及到的
违约责任条款必须完整无缺,并对双方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以及对这些
违约行为的负责方式进行明确的约定。另外,在合同的可操作性方面,
争议解决的方式也应予以明确,如选择
仲裁机构进行裁决或是诉诸于
司法程序等。最后,从法律角度来看,商品房买卖
合同的格式和内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只有经过双方共同签署并且加盖公章后,该协议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所有条款都不能违背我国法律法规对于普遍适用性的强制性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