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契约的解除常见的情况包括:一是双方基于平等自愿原则,达成一致同意,解除该合同;二是出现明显符合契约双方条款所约定的解除事由,比如房地产开发者背弃其诚信原则,严重
拖欠应付之款项,或者
购房者遇到了获取
银行贷款方面的障碍等诸如此类;三是发生了
遗嘱法规定的解除情况,比方说,一方由于违反了契约中的主要
债务清偿义务,经过多次督促之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未能得到解决。如果打算解除这份契约的话,首先需要深入研究合同的各项条款内容,确保解除权的确切存在。一旦确认确实有权行使此权利,则应当以
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约的通知,并且妥善保存相关的
证据材料。与此同时,还需要关注到
解除合同可能会引发的法律后果,例如
违约责任的承担以及已经支付款项的返还等等。如果是通过双方协商来解除契约,那么在解除之后的具体事项上,必须达成书面协议。总而言之,解除商品房预售契约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契约条款的规定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