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所达成的调解协议通常被认为是具备
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乃是在双方
当事人自愿、平等、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形成的,它具有
民法典中合同性质的效力。只要这份协议内容并未违背我国法律、行政
法规中的强制性条款,也不会对国家利益、社会
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伤害,并且双方在签署时的意识都是完全自由、真实的,那么这一份协议便对协议双方产生了法律上的约束力。倘若有一方未能如约履行其在调解协议中的义务,另一方则有权根据这份协议向法院提出
强制执行的请求。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可能会因为某些特定因素而受到影响,例如协议签署过程中是否存在
欺诈、
胁迫等行为,这些行为可能导致协议并非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在此情况下,协议的签署方可以申请撤销该协议。总的来说,一份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对于妥善处理房屋买卖纠纷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