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是在购
买房产的过程中未能防范受到房地产开发商及中介机构的误导,那么首先应当采取措施保留关键性的佐证资料,例如当时的往来沟通记录、详尽的宣传物料以及关键的
合同协议等文件。这种行为很有可能构成了实质性欺骗。依据现有国内法律
法规来看,受害者拥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的针对此类
欺诈行为的相关规定,有权利提出撤销已签订的合同,并进一步追究相关方的法律责任之权利。倘若已经因此遭受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受害者还可以提出
赔偿损失的诉求。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与相关方进行深入的协商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如若协商无果,您也可以选择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
向法院起诉。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任何事件的
诉讼时效都定为了三年,请务必把握好这个期限。总的来说,我们希望您能够充分利用手中的有力
证据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