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房二卖”的行为并不必然构成诈骗
犯罪。从法律视角来看,若房地产销售方在主观层面上蓄意利用这一手段非法侵吞购买者支付的款项,从而非法获取他人财物,并且其所获取的金额达到法定标准,那么便有可能被认定为是触犯了
刑法中关于诈骗罪行的规定。然而,若售房者在此方面并无恶意,仅仅是由于在
履行合同期间出现
违约行为而引发该问题,则通常会被归类于民事事件范畴当中。例如,某位卖方在与第一个买家
签署合同之后,由于种种
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于是他选择与第二个买家重新签署合同并顺利进行交易。在这样的事件中,第一个买家可以根据
民法典相关
法规通过
提起民事诉讼,向卖方追索
违约责任,并要求其
赔偿相应的
经济损失。总而言之,对于“一房二卖”是否构成诈骗犯罪,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依据售房者的主观意图以及客观行为进行全面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