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是在无合
法规则或原理的基础上,致使他人财产受损而自身从中获益的行为。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对于不当得利这一概念有着明确且具体的规定。要构成不当得利,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基本条件:首先,一方当事人必须从另一方当事人那里获取了某种形式的经济利益;其次,另一方当事人必须因此遭受了相应的经济损失;再次,获取的利益和遭受的损失之间必须存在着直接的、必然的联系;最后,获取利益的行为必须缺乏法律上的正当性或者合理性。例如,假设某个人由于疏忽大意,错误地将一笔款项转到了您的银行账户里,那么您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获得这笔款项,便构成了不当得利。此时,您有责任将这笔款项归还给对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是得利者应当将其所获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害者。返还的范围不仅包括原有的实物资产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
孳息权益,而且如果得利者是出于恶意占有的目的,可能还要承担赔偿受害者损失的额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