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看,在
买卖合同上注明“预售”并不必然代表其属于正式合同范畴。预售合同往往是在商品或服务尚未完全交付或实现之时所签署的。而正式合同则必须满足以下几个
构成要件:首先,合同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其次,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再次,合同内容必须合法并符合法定的形式及程序要求。若此预售合同已包含了合同的基本要素,例如双方的
权利义务、标的物、价款、履行方式以及
违约责任等,并且也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那么在某种程度上便可将其视作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尽管预售合同与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合同在某些方面可能存在差异,例如履行的阶段以及风险承担等问题。因此,对于预售合同是否能够被认定为正式合同,还需结合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