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尚未正式启动施工建设的前提下,开发商便擅自进行
商品房预售活动,随后便消失无踪,这无疑是一种极其严重的
违法行为。从法律层面上分析,开发商在未动工的情况下进行预售,很有可能已经触犯了与商品房预售有关的各项法律
法规。预售商品房通常需要符合一系列特定的条件,例如必须获得预售许可证等等。而开发商在预售后突然跑路,不仅涉嫌存在商业
欺诈行为,而且还侵犯了广大
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了
合同违约。因此,广大购房者完全有权利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
合同条款,采取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利益,比如请求
解除合同、追回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的利息、要求
赔偿损失等等。此外,相关的监管机构也将对开发商的此类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