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员工
试用期届满前,若雇主决定终止其聘用关系,薪资应当依照该员工实际上班天数与其所达成的劳务报酬标准进行
清算。
薪资清算期间应当遵守以下主要准则:
首先,必须确保薪资及时且无任何无故拖延之情形;
其次,薪资核算务必精确无误,应涵盖合理工作时间产生的薪资、可能存在的
加班费用、津贴以及各种补贴福利等。
如若用人单位无充足理由即擅自解聘
劳动者,将可能被视为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劳动者除有权获得已完成工作期间的薪资外,还可向用人单位索取
赔偿金。
然而,若因劳动者本身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其他合法原因导致
雇佣关系终止,则用人单位仅需按照正常程序支付相应薪资即可。
在支付
最后一期薪资之时,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
离职证明,同时协助其办理
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