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
农村宅基地纷争时,首先应当考虑寻求当地乡镇级别人民政府或者县级及以上级别人民政府的协助与处理。
这些基层政府机构拥有处理
宅基地纠纷的法定行政职权,他们将根据相关的法律
法规、政策规定以及当地的实际状况展开深入的调查研究并进行积极的调解工作。
若对上述政府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存在异议,您有权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的三十个自然日内,依法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在此过程中,务必注重搜集和妥善保管相关的
证据材料,例如
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建房审批手续、相关
证人的证言等等,以便为您的主张提供有力的支撑。
总而言之,解决农村宅基地纠纷需要遵循合法合理的程序,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