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贪污罪的
追诉时效问题,主要取决于
贪污行为人可能面临的
刑罚上限。
当贪污金额在较大范围内或者涉及到其他较为严重情节时,应处以三至七年
有期徒刑,同时扣缴或罚没一定数量的
罚金。
若法定最高刑期低于五年有期徒刑,那么追诉时效将设定为五年。
而对于贪污金额巨大或者涉及其他更为严重情节的情况,则应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扣缴或罚没一定数量的罚金或没收其部分或全部财产。
若法定最高刑期在五年以上但低于十年有期徒刑,那么追诉时效将设定为十年。
至于贪污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涉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况,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扣缴或罚没一定数量的罚金或没收其全部财产。
若贪污金额特别巨大且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特别重大的
经济损失,则应处以无期徒刑甚至
死刑,同时扣缴或罚没其全部财产。
若法定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或死刑,那么追诉时效将设定为二十年。
如若二十年后仍认为必须对该案进行追诉,则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