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若雇佣单位超过了其与员工双方签订的
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
工资支付周期而未能按时支付薪资,则通常我们可以将此视为该用人单位存在
拖欠员工薪资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工资支付周期的具体时间往往需要由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双方在正式签署的劳动合同之中进行明确约定;在未作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一般而言,工资应当按照每月一次的频率进行支付。
例如,对于那些采取按月发放工资制度的用人单位来说,如果在第二个月结束之时仍然未能向员工支付应得的工资,那么这便构成了对员工薪资的拖欠行为。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例如遭遇
不可抗力因素等,可能会出现适当延长支付期限的规定。
当员工面临薪资被拖欠的问题时,他们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尽快支付所
欠薪资,并且还可以进一步主张获得相应的
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