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境内,如果用人单位在孕妇孕期
辞退员工,那么就意味着它违反了法定的
解除劳动关系程序,这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被解雇员工来说,他们有权获得相当于经济补偿标准双倍的
赔偿金。
而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则是根据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来决定的,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就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
若劳动者在工作六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则视为一年来算;反之,若是不满六个月,用人单位只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即可。
这里所说的
月工资,特指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
劳动关系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
假设有一名孕期女工在某单位已经工作了三年,她的月平均工资为 8000 元,那么按照上述规定,她应该得到的赔偿金就是 8000 × 3 × 2 = 48000 元。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具体的
赔偿金额可能会因为实际情况的不同而产生差异,例如工资结构的复杂程度、是否存在
加班工资等等因素都会影响到最终的
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