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之下,对于分期付款购
买房产而尚未交付使用的情况下所涉及的
违约责任计算,主要依据于当事双方在
购房合同中所做出的具体约定。
一般而言,对于此种情况,合同各方都会明确约定违约方应当支付何种形式以及多少数额的
违约金,这其中可能包括以每天房价总额的某一确定百分比(比如每日千分之一、千分之二)进行计算,亦或是合同约定了一个具体且固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的计价单位。
然而,若在合同中并无对此类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则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违约方所应承担的违约金可参照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由相关主管部门公布或经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来予以确定。
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要提醒各位读者朋友们,在主张违约金的时候,务必妥善保存与之相关的各项
证据材料,诸如购房合同、开发商关于
逾期交房的书面通知等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