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发商尚未依法获取全部五项证书(即:《国有
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之下,按照国家现行
法规规定,
购房者有权利发起
退房申请并且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其所支付的事先首付款项。
这是因为,出售未完全获批认证的
商品房屋的开发商的这一行为被视为
违法行为。
如果您不幸遭遇了这样的情况,首先要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平等友好的沟通磋商,要求撤销
购房合同并退还首付款。
一旦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您可以向房地产管理局提出
申诉,或者直接向当地法庭提起独立的
诉讼请求,请求裁决解除
购房协议,将已支付的购房款项连同相应利息退还给您,同时,您还可以主张开发商应承担对应的违约赔付责任。
在此过程中,请务必妥善保管好所有与购房相关的合同文件、付款收据等关键
证据,以便更好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