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
商品房买卖合同通常具备以下几种常见情况:
首先,开发商未依照相关
法规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并签订
买卖合同的行为。
其次,如房屋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超出了法定标准的3%,则买受人享有法定权利解除该份合同。
再者,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房屋,经过买受人的合理催告后,在三个月的期限内仍然未能履行义务的。
此外,如果房屋的主体结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以至于无法正常交付使用,或者即使已经交付使用,但经过权威机构的严格检验,确认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买受人也同样可以依法
解除合同。
最后,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顺利办理
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且这种状况持续时间超过了一定的期限,那么买受人也有权解除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解除合同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和方式,以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