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包工未
续签劳动合同时的补偿事宜,其补偿数额需依据实际情形予以确定。
如在现行的外包合同中有明确的关于未
续签时补偿的条款,则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反之,若无此类条款,则通常情况下并不存在法定的补偿义务。
然而,若经证实外包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确实存在事实上的
劳动关系,并且未续签劳动合同系由用人单位方面所导致,那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服务满一年后,应当获得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
经济补偿。
对于服务期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劳动者,其经济补偿将按照一年进行计算;而对于服务期限低于六个月的劳动者,其经济补偿则为半个月的工资。
此处所提及的“
月工资”,特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的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