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此问题,尚需依据实际状况进行判断。
倘若在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时,双方曾有过明确的协议约定,如将
出资款项视作向子女提供的贷款,那么在满足特定条件的前提下,父母有权向子女提出归还出资款的请求。
然而,若父母在出资时并无明确的协议约定,并且房产已登记在子女名下,则通常被视为对子女的
赠予行为。
但是,假如出现了特殊情形,譬如子女严重侵犯了父母的合法权益等,父母主张撤销赠予也是有可能获得法院支持的。
此外,如果是在子女
结婚后由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并且
产权登记在其子女本人名下,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通常会被认定为该子女的
个人财产,因此父母主张讨回出资款的胜算就相对较高。
总而言之,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
出资方式、房产登记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协议等,才能得出准确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