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孕妇遭受解雇的情况,这无疑属于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范畴。
在计算
经济补偿金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每名
劳动者在所在单位工作满一年的时间为计发标准,额外需要支付其一个月的
工资。
对于满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情况,则视为已经工作了一年;如果工作时长尚未达到六个月,那么将按照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进行支付。
然而,鉴于孕妇的特殊身份和身体状况,除了上述
经济补偿之外,还应当提供“三期”(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的工资待遇以及生育津贴等额外福利。
至于具体的
赔偿金额,则需结合孕妇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薪资水平等多方面因素来加以确定。
如若双方无法就
赔偿事宜达成共识,孕妇有权通过
劳动仲裁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