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条件下,
农村宅基地的补偿款项是可以作为遗产进行
继承的。
然而,需明确的是,宅基地本身所蕴含的所有权其实并不属于任何个人或家庭,而是赋属于当地的农业集体,这一层权利本身并无继承之可能。
但是,宅基地之上依附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根据法律规定,这类财产是可以依法进行继承的。
当宅基地由于征收或者其他各种原因而获得了补偿款项之时,若该宅基地之上已经建造有符合法律要求的房屋并且这些房屋也得到了顺利的继承,那么相应的补偿款项便有可能作为遗产被其
继承人所继承。
然而,如果宅基地之上并未建造有任何房屋或者原有房屋已经完全损毁消失,那么在此种情形之下,仅仅针对宅基地本身的补偿款项而言,通常是无法进行继承的。
总的来说,能否继承
宅基地补偿款项的核心因素在于宅基地之上是否存在可供继承的房屋以及相关的具体情况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