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
商品房质量上出现了
纠纷或瑕疵,那么对于
诉讼的对象选择应依据具体状况而定。
如若商品房的本质结构上产生了质量问题,在保修的期限之内,
消费者即可针对开发商提出投诉,要求其必须承担修复住房、
赔偿损失以及其他
违反合同条款的法律责任。
再者,如果质量问题的产生源于建筑施工单位的差错,开发商在
履行合同责任之后,有权利向施工单位进行追索,此时消费者亦可以将该施工单位添加为共同的被告之列。
若果质量问题源于开发商私自变更设计方案等违反规程操作引发,那么消费者仍需
起诉开发商。
还需注意的是,如果住房已经交付使用且经过一段时间,同时质量问题又是由于物业管理疏忽所致,例如公共区域设施维护不当对住房质量产生负面影响,那么消费者可能需要对物业公司提
起诉讼。
总而言之,消费者应当根据质量问题的成因及相关
责任主体来确定诉讼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