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即便已经缴纳了
竞业限制所产生的
违约金,然而在某些情况之下,仍旧需要继续负担起竞业限制的约束责任。
竞业限制乃是出自于用人单位对于那些承担着保护用人单位商业机密义务的
劳动者,在签订的
劳动合同、
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者技术
保密协议中所附加的有关竞业限制的特款规定。
倘若劳动者违背了竞业限制的约定,那么他就必须依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然而,支付违约金并不能自动解除竞业限制的义务。
除非用人单位明确地表示要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否则劳动者仍然需要遵守竞业限制的规定。
然而,在实际事例中,法院将会全面考虑到双方的约定、
违约行为、以及给用人单位带来的损失等多方面因素,以作出最终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