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未获得预售许可证便进行现房销售的行为通常并不被视为
违法行为。
这是由于预售许可证主要是为了规范预售
商品房的销售政策与管理要求设立的。
然而,必须强调的是,如果销售的“现房”并没有达到相关的竣工验收等严格法定条件,抑或是在销售过程中涉及到
虚假宣传、
欺骗消费者、违背
合同条款等不当现象,那么就有可能涉嫌
违法。
根据规定,现房销售必须符合如下三个条件:首先,房屋已经经过全面竣工并通过验收;其次,房屋已具备入住条件;最后,房产的各项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也均应同时满足可供用户长期居住的使用标准。
在开发商未能满足上述任何一项条件时即进行销售的情况下,
购房者完全可以依据法律
法规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