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此类情况时,房主可以根据他所签订的
购房合同中有关的条款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房屋建造商未能按照预约交付日期履约使合同出现违约,那么房主便有权力向对方索求
违约责任。
首先,房主可以向房屋建造商递发书面的催促通知,请求他们尽快完成房屋的施工建设,并按照合同中所约定的方式支付相应的
违约金。
如果经过这一系列程序,房屋建造商仍然拒不履行义务,房主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
由于我们有理由相信房屋建造商的银行账户里可能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违约金和
赔偿金,因此,房主可以向法院提出
财产保全的申请,以便冻结他们的相应资金,从而
保证未来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与此同时,房主还应该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屋建造商交付房屋并支付违约金以及
赔偿损失等费用。
在这个过程中,房主要特别注意保存好所有相关的
证据,例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催促通知以及相关的沟通记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