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担保期限的失效时刻,其准确时点是由
担保合同中的条款所决定的。
若尚未在合约中有明确规定,那么通常情况下,对于一般
保证范畴的
担保,其
保证期间自主
债务履行期满之日算起会有六个月之久;而对于
连带责任保证类型的担保,保证期间则自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起计算六个月以内。
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
债权人需要在保证期间内对
债务人提出诉讼或
申请仲裁,否则,保
证人将不再承担任何的
担保责任。
至于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形下,债权人也同样需要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其应负有的担保责任,如果未能按期提出债务偿还请求,那么保证人便可据此免除其担保义务。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留意的是,法律对于担保期限的规定极为繁复且细腻,每种特定的情形都必须结合实际发生的事件以及相关的
证据材料进行客观合理的分析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