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况之下,关于是否可以取回所交之
定金这个问题必须进行详细且严谨的分析。
若是由于房地产开发商方面的
违约行为,例如未能取得相应的预售许可以及对于拟销售房屋状况的不实陈述等等,那么贵方是完全有权利索取出这部分的定金。
然而,如果是因为贵方自身的原因而决定放弃购买该房屋,并且在没有特别约定或者法定理由的情况下,想要取回定金可能会面临一定的困难。
从法律层面来看,定金作为一种
担保方式,其本身就具备了惩罚性的效力。
如果是因为贵方的违约行为导致了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贵方将失去索回定金的权利;反之,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导致了合同无法履行,那么开发商应当向贵方支付双倍的定金。
因此,我们建议贵方首先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再考虑通过收集相关
证据并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证据的充分性以及有效性对于最终的处理结果将会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