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预期售卖合同的订立而言,其顺利完成往往需要满足诸多关键性的要素。
首先,参与合同缔结的各方法律主体应当具备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这是合同得以成立并生效的基础。
其次,合同的内容必须包含明确的标的物,也就是预售的商品或服务的详细描述、定价、交货期限以及质量标准等关键条款,这些都是合同的核心部分。
再次,合同应当由各方
当事人亲笔签字、加盖公章或者进行指纹认证。
若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则须遵循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以
保证电子签名的真实性、完整性及不可抵赖性。
最后,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各方应当是基于真实意愿表达的,不得有任何
欺诈、
胁迫、重大误解等可能导致
合同无效或
可撤销的情况发生。
总的来说,只有当以上所有条件均得到满足时,预售合同才能被视为完整且有效地订立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