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皖城合肥,关于
二手房交易纠纷所引发的
司法程序中的
诉讼费用,主要是受到争议事项本身涉及的总额度影响的。
依照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对于此类财产性质的事例,其相应的诉讼费用应依据
当事人提出的
诉讼请求所涉及的具体金钱数额或价格额度情况,按照如下所述的逐级递增式阶梯比率予以累积缴纳:若涉及的金钱数额未达到人民币 1 万元的,每一个事例只需缴纳 50 元的基本诉讼费用即可;如果超过了人民币 1 万元但尚未到达人民币 10 万元的范围,则就需按照 2.5%的比例进行缴纳;而当涉及的金钱数额超出人民币 10 万元并达到了人民币 20 万元的区间时,则需按照 2%的比例进行缴纳;当涉及的金钱数额进一步增长到人民币 20 万元以上但尚未达到人民币 50 万元的区间时,则仍按 1.5%的比例进行缴纳,一如既往地逐步增长。
因此,具体的诉讼费用应根据事例实际涉及的金额程度来进行精确计算。
在此基础上,诉讼费用的最终承担责任者为
败诉的一方,但作为原告的一方,在提
起诉讼之前需要先行垫付这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