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种情形下,您首先应当尝试与贵司开展友好磋商,以明晰薪酬结算周期及兑付方式,并需妥善保存相关沟通往来记录。
如经积极商讨仍旧无法达成共识,您享有向
劳动监察部门进言诉求之权,该机构将适时介入展开深入调查并敦促贵司履行薪酬支付义务。
同时,您亦可向当地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诉讼。
在整个维权进程之中,您务必准备充分能够证实您与贵司之间确实存在劳动
雇佣关系以及薪资标准、应发未发等关键信息的相关
证据,例如
劳动合同、
工资单据、考勤数据等等。
这里需要特别提醒您,劳动仲裁实际存在时效性限制,一般设定为一年,自您得知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