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接收到
仲裁裁决书之后,首要的任务便是认真审视和审核裁决的详细内容。
假如您对于裁定的结果感到满意,而且裁决书中所规定的承担义务的期间也已经截止,但是却没有得到对手方的自动履行时,那么您完全可以根据法律
法规自助地去
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如果您对裁决结果持不同意见,需要斟酌自身情况是否存在可申请撤销或不得执行的法定义务的情况。
举例来说,
仲裁程序可能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或者裁决所依据的
证据可能是
虚假的等等。
如果您决定申请撤销裁决,那么您应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向位于
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区的中级人
民法院提交撤销申请;若是申请不予执行裁决的话,则应当在
执行程序进行过程中,向
执行法院提出申请。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的理由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来支撑,否则很难得到法院的认可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