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未能提前向员工说明理由而直接进行解雇行为时,员工所享受的赔偿权益主要取决于其在原有岗位上的工作时间及月薪水平。
如果员工刚刚加入该单位不足半年,那么该公司有义务拿出半个月的薪资作为对员工的经济补偿。
如员工已经在该公司服务了超过半年但未满一年,那么公司就应该给予一个月的
工资做为对员工的经济补偿。
当公司存在非法
解除劳动合同时,根据相关
法规规定,他们必须以补偿金额的两倍作为
赔偿金交付给被解雇的员工。
以下举例来说明:假设某位员工在现有的公司任职已达两年之久,并且他的月工资为人民币 8000 元整。
依照法律规定,他原本可以得到的
经济补偿金额应该是两个月的工资,即人民币 16000 元整。
但是,如果这个公司做出违法的解雇决定,这意味着他们需额外付给这位员工高达人民币 32000 元的赔偿金。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月工资”实际上是指员工在
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前的最后一年度内所能享受到的平均月收入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