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范畴内,如果
劳动者已经和公司签署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协议,并且双方在整个过程中无任何
违法或不道德行为,之后再度签订的劳动协议便应该被鉴定为无固定期限的性质。
对于第三份劳动协议的签订,公司应当主动与您取得联系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协议。
然而,如果公司拒绝履行这一义务,那么您将有权利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特别留意保存好相关的
证据,例如之前签订的两次
劳动合同、详细的
工作证明以及
工资支付记录等等,这些都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如果经过充分沟通后无法达成妥善解决方案,您可以选择向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向劳动
仲裁机构提出
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