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上讲,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后,关于该事件的
起诉所需负担的讼费应主要由未能
胜诉的一方负责
出资承担。
然而,时下实情并非如此简单,需要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剖析。
在涉及到
交通事故的法律
诉讼过程中,原告必须先行支付案件的受理费用。
若原告最终能争取到胜诉结果,那么这笔费用在大多数情况下便将由被告来承担;若是原被告皆胜也罢、两败俱伤也罢,审判法庭都会依据案子的实际状况来斟酌确定双方应承担的具体比例。
另外,如若通过和解方式结案或是
当事人自愿提出
撤诉请求,那么相应的
案件受理费用很可能会减少至一半左右。
当然,倘若由于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全额缴纳
诉讼费,也许还会面临着被撤销起诉处理的法律后果。
可见,
诉讼费用到底应该由谁承担,其最终的裁判权仍旧掌握在法院手中,以其作出的判决或者裁定作为权威性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