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行政诉讼案中,若
诉讼时效已然过期,法院通常将做出裁决,撤销该项
起诉。
所谓“诉讼时效”,乃是由法律所设定的
当事人就特定
行政行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间界限,其主旨在于督促
民事主体即时行使权益,并维护行政
法律关系之稳定性。
普遍而言,除非遭遇
法规所认可的特殊情况,例如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或其他因非本人之过所致的延误诉讼时效等情况,否则,法院几乎不会对超期
诉讼进行实质性审理。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法院在审查诉求时,将全面考量各类因素,致力于实现公正、合理与合法。
倘若当事人能提出恰当的理由以证明其紧迫的时效问题,法院也会予以重视并进行深入审查。
简言之,诉讼时效无疑是行政诉讼案中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程序性事项,若是错过此期限,将有可能使申请人失去通过诉讼途径寻求法律保护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