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参保职工在已经享受基本
医疗保险待遇之后,仍然有权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享受
工伤待遇。但是,患者不应重复报销已经通过基本医疗保险
赔偿过的部分
医疗费用。一旦病例被认定为
工伤,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支付责任。值得注意的是,若伤者事先通过基本
医疗保险报销了部分
医疗费,则对于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所列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剩余部分。然而,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伤者需要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及时完成
工伤认定和
劳动能力鉴定,依照法定程序提出
工伤赔偿申请。另外,伤者不得恶意隐瞒
工伤事故真相,企图仅通过基本医疗保险获取补偿,这种行为有可能被视为欺瞒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