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且双方均拥有各自
抚养权的情形之下,通常并不涉及到
抚养费的支付问题。
然而,若彼此间经济实力差距悬殊,致使直接
抚养孩子的一方无法完全满足孩子生活、教育等必要开支,则另一方具有较强经济基础的情况下,应对其发送适当的抚养费以作为补偿。
该类抚养费的计算通常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准。
具体的抚养费金额及支付期限,可由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如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应交由人
民法院进行裁决。
例如,对于有稳定收入来源者而言,抚养费的给付比例通常为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之间。
反之,对于无固定收入者,抚养费的金额可参考本年度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并按照上述比例予以确定。